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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湖南高职单招简章

来源:湖南单招网 作者:admin 日期:2017-03-25 22:30 点击: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提升我院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有关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7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宇飞
副组长:金剑云、周哲民
成  员:黄耀东、路成志、陈键、刘震春、钟利琼、刘小勇、李书舟、
赵丹、黄嗣军、楚丙奇、程一凡、罗小丽、彭仁孚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考试组织小组:周哲民任组长。负责制订科学、规范和严格的组考方案和考务细则,明确考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考生安全。
2、招生录取小组:钟利琼任组长。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3、后勤安全小组:楚丙奇、黄嗣军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4、纪检监察小组:何庆应任组长。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对象
1、取得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2、取得2017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专业名称 学制 高考科类 层次 收费标准(元/年) 计划数
新能源装备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60
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60
电机与电器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6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7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60
数控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50
机械设计与制造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50
电梯工程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7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70
汽车电子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40
汽车营销与服务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40
物流管理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500 40
会计专业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500 50
电子商务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500 60
合计         780
 
 注:以上各专业收费标准均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若有变化,则按新标准执行。
  2、考生单独招生网上报名时,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第一个专业为面试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4月5日
2、报名办法:考生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hneao.cn/ks),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输入院校代码:14071,系统显示: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再选择专业。填写好院校专业信息与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报名按钮,对报名信息进行保存。
五、考试时间及办法
    1、考试时间:4月8-9日
2、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根据考生类别分两种方式考核:
 ①普通高中应届考生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潜能测试成绩为考核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先折算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职业潜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②普通高中往届考生和职高对口考生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测试成绩先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考试地点: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2号)
 如果报考考生比较集中,根据实际情况向湖南省教育厅和考试院申请后另行安排文化测试和职业技(潜)能测试地点。
 4、考试说明:
 ①文化测试依据《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采用笔试,考试课程为语文、数学和英语等三门,满分3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时间120分钟。
    ②职业技(潜)能测试依据《2017年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职业技(潜)能考试大纲》,采用面试,满分100分。
③评卷:学院组织教师、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5、考试费用:80元/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录取程序
   (一)预录名单的确定与公示
1.确定预录名单。学院招生处根据考试总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3、录取程序。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原则及办法
1.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各类考生的录取人数,确保各类别间的招生公平。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学院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4.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和我院的(http://www.hnjd.net.cn)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1-52810621,58596575查询。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七、相关事宜
1、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的文件为准。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均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hnjd.net.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所有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明及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当年单独招生报考或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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