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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湖南省五年制大专中等职业学校“文明

来源:湖南五年制大专 作者:admin 日期:2018-01-06 10:39 点击:

各市州教育(体)局:

近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中华职业教育社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促进育人活动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精神和《关于印发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组委〔20174号)的要求,委托我厅承办国赛总结暨优秀作品展示活动。据此,我厅牵头成立了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总结暨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筹备委员会,并以此为契机,在认真办好省赛的基础上,切实筹备办好国赛总结和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2018年(第十四届)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主题是:“文明风采伴我行,成就出彩人生梦”。

二、参赛对象

全省范围内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普通高等院校附属的中职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职部。

三、组织机构

本届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邀请省人社厅、省文明办、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参加,成立省竞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竞赛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各市州教育(体)局要参照我厅的模式,牵头成立或完善竞赛活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地竞赛活动;各中职学校要成立或完善相关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

四、赛项类别

本届全省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所设赛项,既包括5大类国赛赛项(演讲征文类、职业规划与创新设计类、摄影与视频类、才艺展示类、文明公约宣传作品类),也包括5个省赛赛项(中职生朗读者比赛、成建制班集体合唱比赛、男子篮球比赛、女子排球比赛、中职生校服设计专项赛),具体赛项安排见附件。省竞赛组委会鼓励各地、各中职学校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融入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德育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主动开设特色德育赛项,省竞赛组委会可把育人成效明显、师生反响良好的赛项纳入省赛。

五、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0日前,各中职学校完成校赛。2018年2月底前,各市州组委会完成复赛及参加国赛项目的作品报送工作(参加省赛项目的作品可延后到3月20日前提交)。2018年3月上旬省组委会完成国赛项目的作品评选及推荐工作,3月中旬完成参加国赛项目作品的报送工作。2018年4月完成省赛项目的现场决赛。2018年5月,各市州组委会可结合2018年本地职教宣传周活动安排,择期举行本地中职学校“文明风采”总结和展示展演活动,扩大和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2018年5月上中旬省组委会将在国赛组委会的指导下,择期举行全国暨全省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总结和展示展演活动。

六、奖项设置

本届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设学生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体育类设团体奖、优秀队员奖、优秀教练员奖),由省竞赛组委会下发获奖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奖牌或奖杯。市州初赛奖项设置由各地自行制定。

1.学生作品奖。学生作品奖设一、二、三等奖,每个赛项分别按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个人完成的项目颁发署学生个人姓名的证书,集体完成的项目颁发署参赛学校校名、班级名或不超过5名学生姓名的证书。体育类根据赛制情况,按参赛队伍数约10%、20%、30%的比例设男女团体一、二、三等奖,为参赛学校颁发奖杯;按参赛队伍队员人数的20%比例设优秀队员奖,颁发署学生个人姓名的证书。

2.指导教师奖。根据作品获得相应等次,颁发署指导教师个人姓名的证书(个人项目指导教师限1人,集体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体育类按参赛队伍数的20%比例设优秀教练员奖。

3.单位组织奖。根据各市州获奖积分情况,设市州优秀组织奖。非团体类比赛获一等奖的积5分、二等奖积3分、三等奖积1分,团体类比赛获一等奖积30分、二等奖积20分,三等奖积10分。

七、其他

1.各地、各中职学校要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将活动深度融入日常教学与德育工作,切实抓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力争做到“人人有活动、校校有比赛”。已立项建设的省卓越中职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高标准组织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2.各市州要成立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时间安排完成各项活动。为组织好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牵头建立湖南文明风采竞赛QQ(群号650785444),请各地、各校负责竞赛事务的专人加入该群,并密切关注湘微中职公众号,省竞赛组委会通过QQ群和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通知、公告等,确保信息交流顺畅、便捷。

3.2017-2018年(第十四届)湖南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不收参赛费。报送作品若发生著作权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还作者,参加省赛、国赛作品的处理权分别归省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并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参赛作品(包括出版作品集、印制光盘、公开展览、宣传等),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由株洲市教育局承办2017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总结和展示展演活动,并协助我厅承办第14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总结和展示展演活动。欢迎各市州教育(体)局或中职学校承办有关赛项(可申报承办10个赛项中的1个或多个赛项)。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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