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科类 |
计划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法律事务 |
文理、对口 |
80 |
三年 |
3500 |
社区矫正 |
文理、对口 |
40 |
三年 |
4200 |
法律文秘 |
文理、对口 |
15 |
三年 |
3500 |
刑事执行 |
文理、对口 |
50 |
三年 |
4200 |
行政执行 |
文理、对口 |
30 |
三年 |
4200 |
司法警务 |
文理、对口 |
50 |
三年 |
4200 |
心理咨询 |
文理、对口 |
40 |
三年 |
3200 |
刑事侦查技术 |
文理、对口 |
40 |
三年 |
4200 |
司法鉴定技术 |
文理、对口 |
45 |
三年 |
4200 |
经济信息管理 |
文理、对口 |
50 |
三年 |
3500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文理、对口 |
50 |
三年 |
3500 |
司法信息安全 |
文理、对口 |
50 |
三年 |
4200 |
1、普通类、中职类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2、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体育:田径、武术(套路、散打)、跆拳道、足球、篮球、乒乓球和健美操,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县(市)级或以上比赛前三名者;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围棋业余3段及以上证书的获得者。
(2)文艺: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声乐、舞蹈、播音主持、乐器类有特长者,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者或相关项目六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
(3)美术、书法: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
(4)对于有以上特长但未获得相关证书者,在面试环节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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